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龙城公园停车场)临时使用林地拟临时使用龙岗区龙城街道林地公示
一、拟临时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龙城公园停车场)临时使用林地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临时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Ⅰ林班1小班、爱联社区Ⅰ林班5、6、7小班内乔木林地,地籍小班号为:4403***********100100、4403***********100500、4403***********100600、4403***********100700。
三、临时使用林地面积:乔木地共3.1663公顷,其中特用林2.639公顷、用材林0.5273公顷(详见***)。
四、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715室,联系人:刘元清、吴娟,联系电话:84611709、84878582,邮箱cglyk712@lg.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材料上报市林业局审批。
***: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龙城公园停车场)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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