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市监局落实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例行检查
2018年12月20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贵州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对生产许可证核发环节,要求各级市监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依法颁发生产许可证;对证后监管环节,要求采取全覆盖例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中方式实施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为落实好《方案》关于“各单位应当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组织并完成对发证、许可范围变更(减项除外)的企业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的要求,日前,黔西南州市监局邀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专家组成例行检查组,对兴义市迎春超洁洗涤剂用品厂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例行检查。
检查组主要通过现场查看企业生产条件、查阅资料等形式,依据生产许可法定条件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申报材料一致性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实际情况不相符”等应当撤销行政审批的情形,但也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考核记录不全、原料库物料未标识清晰及存放不规范、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对于企业存在的上述问题,检查组梳理、汇总后进行了现场告知,并责令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此次检查,是黔西南州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后首家获证企业证后例行检查,该检查的圆满完成,为日后全州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访企业,复查企业整改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保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