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验收工作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验收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进驻以来,我州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及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州“22个历史遗留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018年 11月21日,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彭纪超组织兴仁市国土资源局、省环境监测院兴义分院、省地矿局109地质队专家等对我州涉及的“22个历史遗留矿山”台账中已完成恢复工程治理的兴仁县大块田煤矿、兴仁县潘家庄镇富达煤矿以及非台账中的兴仁县下山镇兴富煤矿进行了项目验收,通过听取矿山业主、施工方情况汇报,并比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实地查看项目工程量,3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完成质量较好,基本达到验收要求。
图1、2:兴仁县潘家庄镇富达煤矿恢复治理项目验收现场
图3、4:兴仁县大块田煤矿恢复治理项目验收现场
图5、6:兴仁县下山镇兴富煤矿恢复治理项目验收现场
目前,全州22个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施工验收项目3个,已完成施工待验收项目6个,正在治理项目13个,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