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完成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国家饮用水源保护系列方针政策,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的通知》(环办水体z2016{116号)、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黔环通z2017{15号)要求,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州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州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截止7月底,已全面完成调查上报工作。
本次调查范围是全州乡镇级及以下在用水源,调查内容包括水源位置、所属水系、水源类型、水源名称、投入运行时间、经纬度、供水状况、保护区划定、水源水质监测及水质状况等情况。通过调查,全州在用乡镇级及以下水源160个,其中河流型水源101个、湖泊型水源19个、水库型水源14个、地下水型水源26个;划分保护区并获省政府批复水源144个,未划分保护区水源16个;取水量达3147万吨/年,服务人口95万余人。160个在用乡镇级及以下水源中,53个水源开展了水质监测,其中地表水水源46个、地下水型水源7个,结果均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无超标情况,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黔西南州环保局 张合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