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10号)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2021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加公开实效,为加快推进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我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等相关情况。常态化公开本局制定及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办公会会议议定事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
(二)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有计划、有落实、有***、有督办的要求,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全文或摘要和建议提案办理整体情况。对于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科室承办人要在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后,深入研究、落实,并对建议提案进行充分公开解读。
(三)注重政策公开解读。结合我局负责2021年经济社会责任目标相关工作,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破圈断链”工作、金融风险反方等工作以及设计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社会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作为重要政务公开载体的功能,发布权威、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示模式。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接受、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程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针对疑难件以及社会高度关切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政务公开的精准度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各业务科室负责与本科室相关工作政务公开事项的提供、审核,报由专人进行信息发布。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协调及监督评价机制机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内进行监督、核查、评价,年终采取专项督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科室相关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由各科室、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时间等基本要素的学习了解,进一步强化相关责任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