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仁县档案局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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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12月4日,档案局积极参与了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的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站点集中设在兴仁县剑平池门口。
此次活动场面气氛热烈,由牵头单位悬挂“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大法治建设”宣传横幅、播放违宪、违法、违规宣传,宣传车宣讲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宪法读本,做到了法制宣传形式多样化,吸引了众多群众的参与。
档案局宣传人员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单,深入宣传了《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就群众关心的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服务利用、档案业务等问题接受咨询,并向群众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在全体宣传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实效,使更多的人在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同时对档案法制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为建设“法治兴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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