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16〕28号),结合《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水安监〔2016〕43号)要求和2016年8月10日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 9月12日,省水利厅由水土保持监测站刘瑞禄副主任、水土保持处徐丰工程师组成检查组到兴义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兴义市七捧项目区瓦窑小流域工程建设生产安全工作情况。项目所在州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兴义市七捧项目区瓦窑小流域工程实施情况及总体安全状况、设施安全运行及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检查人员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赋分表》进行了评分,针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早排查、早整改,应急预案早落实,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