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能源局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工作
根据《州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州府法制函〔2016〕16号)要求,2016年8月22日我局改革领导小组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专题会议,积极清理和排查我局现执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否与***、省政府和州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相一致,同时要求各科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排查情况如下:
1. 2013年以来省局没有审批权力下放,不存在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
2.国家局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两项行政许可后,省能源局和我局没有在进行相关的许可和年审工作;
3.省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不存在明放暗不放的情况;
4.省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不存在自行将其负责实施的审批事项下放州县或由州县初审的情况;
5. 省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没有自行给予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继续审批的情况;
6. 我局没有自行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审批事项下放州县或由州县初审的情况;
7.严控新设许可情况,不存在自行设立审批事项或自行指定州县实施的情况;
8.我局没有行政权利事项下放到县市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9.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并报州政府法制办备案;
10.我局执行的行政审批不涉及中介的事项,也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11.我局按照国家、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