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型案例为鉴常怀律己之心――州环保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6月13日,州环保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州纪发〔2016〕7号) 文件精神, 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21例; 学习“四风”典型问题案例通报10例; 学习民生监督工作典型案例7例。传达了全省1--4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州纪委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会议由州环保局党组书记余高品同志主持。州环保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增强团队意识,做好精准落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同时,要以典型案例为鉴,党员干部要带头敬法畏纪、遵规守纪,时刻绷紧廉政“红线”,坚守约束“底线”,筑牢阵地“防线”。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律、自警,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黔西南州环保局监察室 王招祥)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