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一社区服刑人员获见义勇为表彰
近日,贵州省贞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一社区服刑人员向某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
2015年5月4日10时许,贞丰县白层镇平袍村李某因生活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李某一时想不通便买了一瓶白酒到惠兴高速公路平袍立交桥上,准备借酒壮胆跳桥自尽。社区服刑人员向某路过此处看到李某与家人在高速路边拉扯,相当危险,他不顾个人安危,立刻穿过高速路并冲到钢管上紧紧地拉住李某,与李某挣扎一个多小时后仍不能把李某拉到安全地带,在感到体力不支的情况下叫李某家属找来绳子将李某捆在高速公路的护栏上,同时向公安机关求助,直到公安机关民警赶到现场协同将李某带到安全地带并进行教育方才离开。据查实,向某还于 2014年6月23日在白层镇辖区内参与过一起车祸事故中抢救受伤驾驶员的先进事迹, 2014年12月29日参加过一起火灾事故的抢险救工作。
作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向某,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法、理、情”教育感化下,向某为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多次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抢险救灾,体现了不怕牺牲的见义勇为精神。2016年2月23日,经贞丰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决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向某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通报表扬。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学习向某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将这种高尚的精神转化为奋发工作的强大动力,不忘使命,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助推“平法贞丰”、“法治贞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