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组织学习黔西南州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法规问责办法
今年1月12日,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西南州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法规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问责办法》共五章十九条,自发布之日(2016年1月12日)起施行。3月4日上午,黔西南州司法局利用周五集中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州公证处全体人员共50余人集中学习了《问责办法》。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问玲对《问责办法》进行了全文传达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大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认真学习《问责办法》,做好家属、亲属思想动员,自觉抵制殡葬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树立殡葬新风,积极引导和带头支持全州殡葬管理工作。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当前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执行殡葬管理改革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带头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环境,推动黔西南州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快速发展,真正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