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怡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四路)污水管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怡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四路)污水管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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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前海怡海大道(妈湾二路~妈湾四路)污水管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拟沿怡海大道铺设管径为DN300-DN500的污水管道共1210米,建设4000立方米/天和5000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泵站各1座,混凝土格栅井2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座,消能站2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需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南山污水厂处理。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 2、运营期水泵等设备实施埋地降噪措施。定期清淤应做好围挡,清淤淤泥禁止临时堆放,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即时运往指定的填埋场处理。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