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五项举措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雄县在大气污染防治十项攻坚战的基础上,突出集中供热、VOCs治理、燃煤锅炉改造、土小企业整治、控尘抑尘五项工作,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充分利用地热供热资源,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现建成区小区总面积292.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为99%。其中地热水集中供暖面积278.1万平方米,占比95%;燃气供热面积11.7万平方米,占比4%。
14家重点企业全部完成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安装,运转正常。先河公司在建VOCs项目试点企业2家,共投资800万元,已完成设备安装,投入生产使用。同时,提纯中心建设正在做前期手续,计划推行第一批100余家试点企业。回收设施优化方案已完成,降低1/3的设备及运行费用。
长青集团投资5.3亿元的热电联产项目已开工,年底前完工投产,届时开发区东区燃煤锅炉将全部取缔。其他区域共完成燃煤锅炉改造78家,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未完成改造的全部停工整改。
依托“春雷行动”,对土小企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强化县乡村三级责任,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式,全面杜绝土小企业反弹现象。目前,共关停取缔土小企业206家。同时,对小塑料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达不到排放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
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控,在建工地的围挡、道路及出入口硬化、土方覆盖基本达到抑尘标准。加强城区内道路保洁,采取机械洗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发挥洗扫车、洒水车、吸尘车等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的作用,对城区“三纵三横”的主要道路进行全覆盖洗扫、喷洒、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