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拉开大城管框架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大力推进城市管理上水平
献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区管理,为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份起,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
为确保在整治城市管理难点问题上形成合力,献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政委,政府县长任主任,城管、住建、公安、交通等40余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为:制定县城市管理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推进工作。负责对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引导、督促县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素质,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工作投诉、举报的处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应诉工作。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新技术的引进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指导、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事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事务以及运行、考评等工作。
为确保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常运转,献县县政府制定《献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同时,结合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制定《献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规定》、《献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及考评标准》和《献县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其中对承担城市管理任务较多的29个单位按照组织管理、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三个方面,分别制定具体职责分工,对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各负其责。每季度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成绩采取百分制(单位职责考评和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管理情况考评成绩各占50分值),每季度在例会和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考核情况及综合考评成绩,季排名最后三位且达不到85分的单位,由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进行书面通报。每年总评一次,总评结果由城管委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组织部,并纳入行风评议。列入县委考核的单位,综合成绩达不到85分,实行一票否决;未列入县委考核的单位,由城管委向其主管单位发函,建议其主管单位采取组织手段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处理。
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突发性、必须及时调解的事件可召开临时会议),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重要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开展、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多个部门配合行动时,由城管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