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怒江州人民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
9月12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州长纳云德主持召开十届州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传达学习了广东省与云南省扶贫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国家民委《若干意见》督查调研汇报会和省人民政府第95、96次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全州贯彻落实工作。 常务副州长李红文,副州长丁秀花、袁丽辉、邹松、娜阿塔,州政府秘书长张泽鸿出席会议,州政协副主席李友祥列席会议。 就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会议要求,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具体内容做到熟悉、精通,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要加强宣传,各职能部门和宣传媒体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职工要积极支持配合,把宣传工作做到位,监督意识更强、落实更好、配合更有力;要抓好执行力,特别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同时,进一步提高全州的审计质量,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就贯彻落实好广东省与云南省扶贫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抢抓机遇,广东省对口帮扶云南省,对云南特别是怒江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要抓好这个机遇,推动全州脱贫攻坚;要抓重点,研究好珠海对口帮扶怒江的帮扶重点,重点在民房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根据双方优势,实现优势资源互补,通过对口帮扶,推动产业发展,提高怒江各级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加快怒江脱贫步伐;要抓落实,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对口帮扶协作和州委常委会研究做出的决定,把工作一项一项落实好,做好对口协作方案,把项目实施好,把援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做好驻点帮扶人员的服务对接工作;要抓协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就贯彻落实好国家民委《若干意见》督查调研汇报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精神以及《若干意见》的学习,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党的民族理论方针政策,同时要加强工作汇报,积极向上沟通、汇报工作。 就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第95、96次常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督查组将于9月18日至30日到各州市进行督查,此次督查范围更广更全面,问责力度更强,要认真准备,迎接检查,同时要抓好自查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州政府督查室要认真研究,做好方案。二是抓好落实,把稳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督查,各县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先行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解决,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督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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