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通知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知识及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福贡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组织试鸣。 一、试鸣时间 2016年9月18日,上午10U00-10U15,此次试鸣主要学习四个警钟。其中10U00-10U03为预先警报;10U04-10U07为空袭警报;10U08-10U11为灾情警报;10U12-10U15为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一)、预先警报:是发现敌方对我方有攻击预兆时鸣放,要求市民开始疏散,鸣放方试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是发现敌方将要攻击时鸣放,要求市民就地就近隐蔽,鸣放方试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三)灾情警报:是发现特大灾情需要报警时鸣放,鸣放方试为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 (四)解除警报:在突袭和战情暂时缓解时鸣放,鸣放方试为连续鸣响3分钟。 三、有关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和平环境下强化广大市民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的重要手段,请广大市民在进一步熟悉掌握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常识的基础上,保持平稳心态,照常进行学习、工作、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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