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力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州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先后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为老年人办了许多好事和实事,让全州老年人得到了更多的实惠,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州60岁以上老人已达5.4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10.6%。为切实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全州老龄事业更加健康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州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老年事业发展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规定,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全社会关心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成员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加大老龄事业的宣传工作,增强尊老敬老意识。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开办专栏、借助新闻媒体等形式和手段,认真宣传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老龄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积极争取资金,开展了一系列助养、助医为主要内容的助老活动,解决困难老人的实际困难,认真开展老年人救助、老年人优待、老年人维权等工作,有力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深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敬老、养老、为老”为主题的系列文体活动,吸引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五是认真抓好老龄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为落实好老龄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相关部门有计划、有目标地对老龄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州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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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