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镇退役军人事务站政务诚信承诺制度
万石镇退役军人事务站政务诚信承诺制度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践行诚信承诺,增强政府信用,万石镇退役军人事务站郑重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履职尽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批示精神,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切实做好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政务公开。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相关事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夯实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实施细则,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优化三级服务体系综合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和要求,培养勤俭节约之风,树立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五、优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国家统一的财政会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做好优抚优待。精准、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做好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扎实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弘扬烈士精神。
七、推进安置就业。依法依规开展镇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按时组织实施,按政策组织协调落实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报到、关系转接及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八、加强双拥创建。当好军地双方的桥梁和纽带,组织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双拥宣传、创建工作。
以上承诺,坚决执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10-878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