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财200920号关于下拨2009年3月珠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经费的通知
珠金财〔2009〕20号
关于下拨2009年3月珠海市农村计划生育
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经费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计生办:
根据《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珠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助学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6〕45号)的规定。截止至2009年2月底,共有143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助学金奖励,其中1户属一次性奖励,142户属每月50元奖励。现将2009年3月份区级应负担的助学金奖励经费合计6950元下拨到你镇,其中139户享受每户每月50元助学金奖励,由市、区两级按50%∶50%比例负担(详见附表)。此经费列入2009年度“2011205”款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一般预算支出科目。
此经费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有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则从专项拨补中扣回,并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处理,区将对此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农村 独生子女 助学金 通知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 2009年3月6日印发
(共印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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