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从2017年1月开始,泸水市各乡镇将陆续进行人大、政府换届工作,为进一步严肃换届期间会议纪律,泸水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明确会议纪律,改进会纪会风,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通知》指出,各乡(镇)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高度认识会风和会议纪律问题,把改进会风、遵守会议纪律作为整顿机关作风、改进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入查找和解决执行会议纪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以党政机关良好的会风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为泸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通知》要求,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的范围参会,应参会对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派他人替会;要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加会议的各类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签到,按时参加会议;要严格入场离场秩序。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中途不得无故出入会场。入场时,参会人员要按照指定座位或工作人员安排就座,不得高声喧哗。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整理好个人随身物品及会议文件,不得随意丢弃,保持好会场清洁。离场时,要做到文明礼让,依次退场;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会,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准在会场内交头接耳、打瞌睡或者随意进出,自觉保持会场肃静。各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禁止饮酒。 《通知》强调,各乡(镇)纪委要将换届期间会纪会风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会纪会风监督通报制度。每天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上报参会情况;发现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必须第一时间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报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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