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安排部署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工作
21日,泸水县召开2016年农村最低保障精准施保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泸水县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农村最低保障精准施保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共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有25775户56957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达8696.27万元。按照省州相关要求,2016年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达160.00元,根据低保对象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A、B、C三类,A类人员为孤寡残呆的“三无”人员,月人均补助220至250元;B类人员为多种原因使其丧失劳动能力和因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人员,月人均补助160至180元;C类人员为符合享受条件的一般人员,属于收入不稳定的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100至110元。 会议要求,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精准施保工作审核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要重新认定农村低保对象,进一步完善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保障对象精准和保障对象分类精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施保,切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及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会议还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