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五类人员将退出低保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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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5日发表
按照民政部和省政府关于城乡低保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责任主体合规,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做到精准施保,从今年7月份起,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部分低保人员将退出低保行列。 按低保人员减量的要求,从今年7月起减量人员就取消低保享受资格,属于重点减少对象:一是以扶贫办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已实现脱贫当年度出列乡镇的低保对象,经复核后据实按程序首先退保;二是在动态核查过程中,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三是根据现行政策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五保、孤儿)进行退保;四是病故人员及已就业人员进行退保;五是根据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住房、工商、车管、人社、银行等部门查询的信息,结合入户调查结果,对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核对,对具体的异常数据重新自查核对,确认有误的对象进行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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