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意见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步伐,同时明确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的十八大“鼓励创业”方针要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要求,按照“政府促进、部门联动、园区辐射、行业带动、典型引领”思路,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着力培育创业主体,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降低门槛,加强创业服务,完善创业制度,使各类创业主体各显其能、各展其才。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实现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大幅增加。
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考核体系等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到2016年底,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标准,最终实现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0%、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达到50%、创业活动满意度达到80%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