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视频会议
5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共同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冯力军同志,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周树红同志,省企业家协会会长蔡少林同志,省工商联副主席魏九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三方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实施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全面把握、科学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解决部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规范。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要找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准确把握工会的职责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各级企业家协会、企业家联合会要牢固树立对企业自身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的思想,不断完善用工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推动劳动立法、推进集体协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活动,发挥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作用。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作用,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强调,各地三方要切实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文件,落实企业和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规律的认识,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打破思维定式,大胆探索实践,积极寻求***劳动关系领域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
会议由省三方会议执行主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虎成同志主持。省三方会议执行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王宏兵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市(区)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三方会议成员及各县(区)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