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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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4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2015年度年检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注销1所学校办学资格,对3所学校限期3个月时间整改。被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已取消办学资格,必须停止招生,不得再从事职业培训。为避免培训学员上当受骗,现将辽源市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限期整改学校公告如下:
一、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辽源市新偶像职业培训学校
二、限期整改(3个月)职业培训学校
1、辽源市同创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2、辽源市领航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3、辽源市新职业培训学校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人社局)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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