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速公路景区宣传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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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3日发表
发布时间: 2017-08-14 |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旅游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东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媛 0312-75517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路未来石4栋1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云帅捷0312-5061571 采购预算金额:4500000.00 采购用途 : 高速公路景区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地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范围中需包含广告的发布及制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通达公司交易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货时间:实施期: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负责广告宣传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要求提供合理的媒体组合方案,完善的媒体监测方案。 传真电话:0312-5061571 受理质疑电话:0312-5061571 备注: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并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2-5061571),否则出现的一切因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而出现的投标失败的情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DTDZFY20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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