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0月10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第一时间展开了应急工作。
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应急措施。10月9日晚,市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通知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本级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分别通过召开会议、电话通知、文件通知等形式下达应急响应指令。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的停产、限(减)产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管控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口下达预警应急响应通知,并启动本部门、本系统专项预案。
认真执行《预案》相关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预警发布后,市综合督导局迅即会同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唐山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五个现场督导组,于10日早分赴各县(市)区,对219家应急响应启动时停产、限(减)产企业进行抽查。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唐山国义特种钢有限公司、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燕山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汉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唐山金螺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均按《预案》要求采取了停产、限(减)产措施。
完善预案,强力督导。针对《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便使其在应急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同时,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将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的日常巡视监控,加大督导力度,按照《预案》要求,及时预警,及时开展应急响应,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全市空气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