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2018年就业扶贫培训新定十大原则
一、培训全覆盖原则。对所有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要提供技能培训,确保不落一人。
二、培训对象精准原则。培训学员训前必须经贫困劳动力数据库核实比对,确保培训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培训资源高效发挥原则。要统筹安排培训机构,高效发挥培训师资作用,实现全区全面开班;基层就业服务中心错峰组织班次,服务全面到位。
四、培训专业实用性原则。充分尊重贫困劳动力学习意愿,采取菜单式培训方式为参训人员提供厨师、家政、电工、焊工、农艺工、巴药艺等专业供选学,要求同一专业不得在同一地点重复开班。
五、培训资料统一规范性原则。技能培训教辅资料标准配置四件套(专业教材、《农民工就业扶贫和外出务工手册》、笔记本、笔);在“巴农艺”“ 巴厨师” “巴药艺”三项巴州特色劳务品牌培训中,要统一使用地方专业教材,规范授课,更贴近生产需要,服务巴州产业发展。
六、培训真实性原则。培训机构必须精心组织,优质授课,贴心服务,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学习积极性,保证学员到课率80%以上,严格按规定上足理论课和实践课,每天授课要有全员影像、签到表,确保培训真实,学员学有所获。
七、培训监管全方位原则。为确保培训质量,基层中心要安排专人全程参与监督,就业部门相关科室、挂片包乡人员要不定时间、不定方式全面监管。
八、培训成果法定原则。培训专业纳入职业鉴定范围的必须鉴定合格方予以认可;未纳入职业鉴定的专业,培训人员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视为合格;未取得鉴定证书(合格证书)的不予认定培训成果,不享受各项补贴。
九、培训补贴及时到位原则。培训合格后,严格按专业、等级给予就业培训补贴、职业鉴定补贴。对参训贫困劳动力按50元/人.天给予交通食宿补贴,区财政按400元/人给予定额补助。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且兑现参训学员补助后,可按班次分期申报补贴,经审核合格后及时补贴到位。
十、培训市场充分竞争原则。严把培训机构资质关,建立培训机构能进能出机制:鼓励各类优质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扶贫培训,但培训合格率低于85%或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一律清退,并作为机构年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