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喜人
“十二五”期间,邱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及《邱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邱县“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促使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一、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及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开展拆锅炉拨烟囱百日攻坚行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重拳出击、彻底取缔,2013年取缔淘汰燃煤锅炉13台,煤改电31台,煤改气9台,增上除尘设施2台,限期治理31台;2014年拆除各类锅炉59台,烟囱82根,完成燃煤锅炉改气13台,改电28台,并入集中供热管网4台,燃煤锅炉总蒸吨数减少114.9吨,年减少煤炭消耗量1712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61.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3.3吨、烟粉尘排放量597.8吨;2015年淘汰各类燃煤锅炉69台,总蒸吨数减少213吨,年减少煤炭消耗量2712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21.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22.3吨、烟粉尘排放量697.8吨。严格落实“不再审批新、改、扩建耗煤项目”要求,备案、核准或审批所有的新建项目都是非耗煤项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规划区划定的范围内严查燃煤炉灶和散煤销售,2015年取缔餐饮企业燃煤大灶66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65台。同时,加大县城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规范与管理,坚决制止烧烤乱占、乱摆现象,共规范烧烤摊位120余起次,引导摊位100余起次,强制取缔违规摊点35余起次。
二、优化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对严重产能过剩、高耗能行业,除执行等量或者减量置换外,严禁准入新开工项目,对在建的和已经建成的项目逐个清理,不达标的坚决停产。对本辖区内落后产能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对照淘汰落后设备标准,在2014年对邱县裕丰粮化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淀粉生产线1套,和面洗面机4台,沉淀池20个,淀粉干燥线1套,谷阮粉干燥线1套,离心机10台,进行淘汰。
三、高标准完成禁燃区划定工作 以县文化广场为中心划定了合义渠以东、平安大街以西、北环路以南、邯临线以北大约14.5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上燃煤锅炉,对天然气管道已覆盖的区域的燃煤锅炉统一协调逐步更改为天然气或者直接淘汰。对园丁苑小区进行了3.5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加大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基础建设,建成一个热力交换站,铺设振兴街、新城街等县城主要街道20余千米热力管道,实施了城市花园、城市艺墅、信和家园、教育园区等园区的8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工程。
四、加强协调 扬尘污染得到控制 督促中央公园、滨河花园、东城国际、枫林湾、国脉等各工地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施工。加大对县城道路渣土运输监管工作力度,杜绝乱抛、乱洒行为,促进建筑垃圾规范消纳。另外,对国道106和邯临公路沿线的散煤、砂石摊点和棉柴收购点全部设置围挡、对物料进行仓化棚化,加盖防尘网,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无遮盖、抛洒、遗漏、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