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我市2018年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
近日,邢台市工商局按照省局的要求,组织开展我市市场主体“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
抽查对象和比例:全市“已成立”状态的企业(包括内、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按1%抽取。省工商局结合信用监管要求,在此次抽查中,将因未报送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已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但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纳入定向抽查对象抽取范围。
抽查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
抽查内容:依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按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抽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来源:邢台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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