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水务局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一是集中整治,提升生态环境。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支流两岸及河道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排查入河沟渠特别是穿越村庄沟渠,防止垃圾污水流入河流影响水质。开展临河违建清理行动,打造无违建洋河。二是督导考核,严格工作落实。制定印发《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激励督促河长制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各级各部门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宣传引导,提高保护意识。利用电视台、抚宁时报、微信公众号等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继续组织志愿者活动,提高群众保护河流环境意识。四是项目支撑,夯实环境基础。突出抓好戴河洋河生态治理,戴河、洋河、人造河及78座小型水库可视化监控系统安装,洋河城区段水闸建设,洋河水库、戴河、人造河水系连通等四项工程,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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