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鹿泉区上庄镇谷家庄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谷海山不正确履职问题。谷海山在负责该村民政工作期间,明知低保户谷某某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未向上庄镇政府报告,致使谷某某家庭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违规领取低保金9080元,谷海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已追回。
赞皇县院头镇瓦窑村时任党支部副书记魏庆民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6月,魏庆民在其父魏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编写、上报相关资料,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院头镇民政助理田凯峰未严格审核,致使魏某某通过审批违规享受低保金等共计8149.4元。魏庆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凯峰受到责令检查处理。违规享受的低保金等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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