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编办五个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遵守“一套制度”,严控编制总额。坚决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把入口,从源头上遏制超编使用编制。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严格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确需设立机构、增加编制的,原则上通过整合机构、撤一建一,在现有编制总量中调剂等方法解决。二是握好“一支笔杆”,确保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审批主体,坚持“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事宜由区编办一家受理、承办、行文。明确审批内容,统一受理并审核关于机构职能和管理体制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机构名称、经费渠道变更等事宜,并报区编委或区委、区政府讨论决定。三是建好“一个体系”,确保监管服务共同提升。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将超编、用编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针对职能强化和任务增加的部门,相应增加编制,针对职能弱化和不开展业务的部门,相应减少编制,管好用活现有编制,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四是搭好“一座平台”,确保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完善动态工作机制,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建立起以实名制数据库为龙头,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相关单位之间加强合作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拓宽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通过河北省机构编制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对4600余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根据退休、调转、任命等情况及时更新平台,实行全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五是增添“一项创新”,确保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创新月度报表,使月度报表增加超空编序列,形成动态管理,全面掌握人员动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