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多措助推普法工作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孙媛通讯员张帼霞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立足部门职能,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群众作为普法教育重点,筑构创新工作模式,实现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常态化,“七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市持续推进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任前考法等制度常态化。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相继转发中央、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托普法讲师团,为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授课,陆续组织《一起强拆案件引发的法治思考》、《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民事诉讼法》等学法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活动9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
加强对青少年和农民群众普法的力度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普法”活动,将法治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等,营造校内法制教育氛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均聘请了政法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7月,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在全市各级学校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活动方案》,切实把税收普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在农民群众法制教育方面,各县区结合“三下乡”活动走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162场,发放宣传品2.9万个,宣传资料16.1万份,接待法律咨询9200人(次),受众11万余人次。通过在群众家门口开展普法宣传,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新一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今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市司法局编制了全市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
全市各普法重点单位通过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抓住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实施。国歌法通过后,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张家口日报》、张家口电视台专版专栏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全文,提高国歌法的社会知晓率,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在张家口电视台录制《国歌法》解读短片,从国歌的诞生及背后的故事,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等对国歌法进行了逐条解读。
近段时间,全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活动开展后,共悬挂宣传条幅655条,设立宣传展板120块,更换宣传栏63块,更新LED大屏50块、LED小屏217块,广泛宣传打黑除恶政策精神,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全力营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打击黑恶违法犯罪的宣传声势。
创新宣传模式开辟普法新阵地
“七五”普法期间,市司法局在《张家口日报》开辟普法宣传专版,在张家口电视台开设《与法同行》专栏,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主城区重要路段设置了法治宣传窗口,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同时,运用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了群众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就能浏览到法治新政;轻触手机,便可知晓最新鲜的普法动态;行走在城镇道路上,能随时观看LED屏滚动播放的普法教育知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接下来我们还将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补齐短板,筹建市级法治公园。”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该负责人说,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举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治报告,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法治宣传,让十九大报告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走进群众视线,入脑、入心。同时,向广大群众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