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正式启动
12月29日,我市出台《保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解决当前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补充渠道不畅通、优秀骨干教师缺乏、整体素质不高等制约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我市根据《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方案》以“四个全面”战略要求为指导,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工程,力争到2017年,使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使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我市将努力培育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为落实《方案》,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宣传引导,严格督导考核,形成有效合力,全面推进《方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