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勇于探索积极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依法治国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尊法、用法氛围,是摆在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的出台,对部门、系统、行业都提出了要求。如何使“法律进机关”转化为“法律出机关”,发挥部门的推动作用,将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意识的形成,传导到广大群众,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各级各部门需要做大量工作,司法行政也承担着重要责任。在省市尚未正式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之际,针对如何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围绕普法发挥司法局职能作用开展工作,局机关在年初经过反复学习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业务科室都制订了工作计划,形成了2016年度基本工作思路。现将情况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发挥部门作用,明确普法目标。
以区法宣领导小组名义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学习《河北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结合上级精神和本部门实际,制定针对执法对象的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并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内容、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予以公告,同时,认真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督察督办制度、考核通报制度,促使各部门把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起来,逐步使执法环境得到优化,使执法效果得到提升。
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延伸普法触角。
自2015年4月份全区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以来,2个律师所、8个法律服务的63名工作者人员承担了全区271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在将近一年的运行过程中,通过对接、座谈、走访、督导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收集,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需要改进之处。针对不同村、居民所处的区域不同、环境不同、关心的法律问题不同,法律顾问需要掌握的法律政策知识也不同,在新的年度里,我们将加强与乡镇街道的沟通交流,掌握一手资料,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需求分门别类,与相关部门共同对法律顾问搞好分类施策、法规培训,使他们成为党委、政府重项工作推动的重要辅助力量。落实好区“十三五”规划要求,2016年重点打造36个示范点,通过交流、观摩、考评、表彰等形式,鞭策后进,形成辐射带动的局面,使“村(居)法律顾问”真正成为基层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力量。
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抓好校园普法。
“中小学普法讲师团”于2015年6月正式成立以来,在系统性普法和校园覆盖率等方面存在着差距。在新的年度,将积极与区教育局对接,与中小学校对接,充分调研,了解需求,搞好规划,做出计划,修订完善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法宣办《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一方面,根据讲师团成员业务特长,确定授课内容;另一方面,根据学校需求,确定授课人员。把校园日常法治课、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讲师团授课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扎实开展。
积极参与联合接访,促进诉访分离。
针对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表现,按照区委领导要求,2015年12月份,启动开展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联合接访活动,选派了32名业务骨干,按AB岗配置,每周安排一次。由于此项工作刚刚启动,工作运行中会有许多问题需要边发现边解决。在新的年度里,司法局将加强与信访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沟通、联系,掌握工作人员工作状况,了解信访需求,逐步完善工作思路,使参与联合接访成为促进诉访分离的重要推动力,同时成为面向上访群众普法的重要方式之一。
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壮大普法队伍。
虽然村(居)民调组织实现了全覆盖,然而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全面提高民调员的个人素质,使其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担当起基层普法的角色,需要大量工作要做。一是,广泛开展民调员培训。针对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分片授课,以案释法;二是,利用好“民调通”通讯终端,在收集调解案件的同时,网传法律知识;三是,利用好法院“一乡一庭”平台,将基层素质较高的民调员培养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调解,使其成为解决民间纠纷和培训民调员的阵地。
发挥互联网作用,拓展普法渠道。
进一步发挥局机关网站作用,在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内容的同时,公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相关信息,督促其丰富网络平台内容,逐渐扩大法律常识,以案释法传播覆盖率面,使更多的群众关注司法系统宣传窗口;加强与衡水学院法律系业务联系,积极探索利用在校生志愿者通过网络平台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咨询;积极推动各部门利用各自网站进行普法活动,使其成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条重要宣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