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以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快速行动,扎实开展一系列前期工作,为全面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在1979年至1986年。近3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地名的种类、数量、特征呈几何形式增加,只做简单地登记和零打碎敲地修订,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据国家民政部初步统计,现在全国每年要产生2万个新地名,目前掌握的地名数据不新、不全、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开展全国地名普查。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地名普查要坚持依法、科学、安全、创新的普查原则,认真细致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和相关属性信息,确保普查信息详实有据,不错、不漏、不重。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地名不仅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也是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在文化传承、文化交流、文化认同等方面广泛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种地名乱象丛生,大、洋、古、怪地名层出不穷,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突出。
为此,***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不仅把“规范地理实体名称”作为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之一,最近还专门下发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地名中存在“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及随意更名等不规范现象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提升地名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净化地名文化环境,使地名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市将全力推进地名清理整顿工作,主要针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名称、不能正确使用标准地名、不按照标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一地多名等现象进行清查,重点清理整治各类公共标志、公共媒体、公开出版物、证件文书中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书写地名、使用外文拼写地名等违反法规标准的现象,逐一甄别、逐一审定,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再进行普查登记。
在完成地名普查任务的同时,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全面搜集地名名称的由来、含义、历史沿革以及相关属性信息和其他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为将来编辑、出版《地名志》、《千年古村》、《历史文化名村》等地名文化书籍做准备,保护我市的地名文化遗产。
本次全国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届时,不规范的地名将从我市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