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万紫千红好个春国家安全教育进农村
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今年的这一天,已经是第3个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第3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县司法局积极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进农村”活动。
他们利用乡镇“赶大集”的“正日子”,深入各地集贸市场,拉起横幅、摆起“普法摊位”,向群众免费发放国家安全知识手册、以案释法读本等宣传资料和普法主题生活用品,重点就《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展开讲解,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在大石岭乡集贸市场,该局与县安监局携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在八道河镇集贸市场,来自该局法宣办和该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代表热情为群众“说法”、答疑,共接受咨询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普法主题手提袋6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