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景县五清单两办法压实巡查责任
衡水市景县立足顶层设计,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出台“五清单、两办法”,确保精准发现问题,突出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努力实现巡察工作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法纪效益最大化。
“五清单”紧密结合廉洁自律准则、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明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四个巡察工作主体的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列出巡察工作相关协作配合部门责任清单。纪委、监察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国土、政法部门等相关协作配合部门在巡察工作中负有支持巡察的配合责任,包括如实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信息、提供人员和专业支持、抓好巡察成果运用等方面责任。
为确保“五清单”落到实处,制定出台“两办法”,即绩效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通过绩效定量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准确评价县委巡察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促进巡察组和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廉洁高效履职,推进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根据巡察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巡察工作纪律,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原则、对象、范围、方式等内容,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督促巡察工作各责任主体和班子成员切实把责任扛起来、落下去,确保县乡巡察利剑作用发挥到位。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常规巡察4轮,专项巡察1轮,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326个,立案审查2***件。
“五清单、两办法”充分发挥巡察效益的新路径、新措施,建立了定责、履责、督责、尽责、问责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责任链条和落实体系,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立体巡察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