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领导督查县城公益广告设置投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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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8日发表
为加快推进全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9月7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张志强就县城公益广告设置投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张志强强调,公益广告宣传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他要求,各级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以重要路口、车站、餐厅、超市等为重点宣传点位,着重做好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切实提升公益广告的内容和质量,确保城区重要路口和公共场所公益广告的整洁美观,力促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持续化,进一步助推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正能量。
督查中,大多数单位能按要求积极设置公益广告。但是也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较迟缓。张志强要求没有采取行动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行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公益广告设置任务。
县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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