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民营企业参加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工商联《关于上报全省百强民营企业候选企业的通知》(冀联发【2018】19号)要求,沧州市工商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优秀民营企业参加全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集方式
采取推荐或自荐方式。可由企业所在县(市、区)工商联推荐或企业自荐。
三、推荐条件
(一)在沧州市(含县、市、区)登记注册;(二)年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三)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母公司),如集团公司已参评,子公司不再参评;
(四)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用好。四、限制条件
(一)被列入环境保护、社会诚信黑名单企业或涉案企业不得参加申报和评选。
(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得参加申报和评选。
(三)成本利润率小于零或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七十的企业不得参加申报和评选。
(四)对采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中的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入选企业个数不超过入选总量的百分之十五。
五、相关要求
1、此次推荐评选活动分为“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和“河北省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请企业根据自身行业和实际情况选择所参评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推荐任务。
2、市工商联经过核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择优选拔各50家企业报省参评。
3、此次评选以企业年营业收入为主要参评指标,以成本利润率、资产负债率为参考指标。企业须认真填报《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候选企业基本信息表》(***2)、《河北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候选企业基本信息表》(***3)、《河北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候选企业信息表》(***4),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2、3、4以电子版形式发沧州市工商联服务中心邮箱。
4、通知和相关表格请登录沧州市工商联网站(w w w.c z s g s l.o r g.c n)、沧州工商联人才网(w w w.c z g s l r c.c o m),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请关注沧州市总商会微信公众号c z s g s l0317、沧州工商联人才网微信公众号c z g s l r c。
联系电话:313****3136883电子邮箱:c z g s l r c@163.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