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店镇关于正风肃纪顽症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开展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以来,木门店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聚焦“四风”,剖析根源,认真整改,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问题,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
按照“十个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我镇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通过对照检查,我镇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配车用车,超标占用办公用房两项问题,该问题分别于2013年11月和12月份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内容如下:
1、办公用房方面:按照县纪委的正风肃纪行动总要求,我镇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超标用房212平米,2013年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
2、车辆使用方面:去年,市、县纪委联合检查发现我镇公务车辆存在问题,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如下整改:⑴、2012年以前,我镇原有一辆行程25万公里的雪佛兰1.8升排量公务用车。2012年7月,由于招商引资、防汛应急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原有车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靠临时借用、租用汽车,期间借用青县融信化工有限公司一辆2.0升排量本田雅阁,现该项工作基本完成,于2013年11月6日将此车归还给企业。⑵、2013年1月,我镇经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办理了控办手续,购买上海大众1.8T手动帕萨特一辆,购买价格为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