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901户纳税人完成申报
自4月1日新华区地税局顺利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完税凭证后,全市环保税征收正式拉开帷幕。截至4月19日,全市共完成1901户环保税纳税人的申报,实现申报率和入库率“双百”目标。目前,首个征期已经结束。
在日前我市举行的“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4类。其中,固体废物、噪音执行国家统一税率。在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方面,我市环保税税额除任丘以外的县(市、区)执行第三档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当量4.8元;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当量5.6元。
任丘市因位于北京和雄安新区的外围区域,环保税税额执行第一档税额标准: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当量9.6元,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当量11.2元;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除主要污染物外的所有污染物)分别执行每当量4.8元和每当量5.6元。
据悉,环保税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可用于污染治理,但并不专项用于污染治理工作。符合减免税情况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请表时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