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查(自查)十项重点确定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我市确定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企业自查)十项重点。
——规范持证亮证经营、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悬挂在店堂醒目位置,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臂章的佩戴情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总局统一标示进行公示,明厨亮灶进展情况。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备案及公示情况。
——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有效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消毒方式方法是否合理有效,有无使用和购进“三无”洗消产品问题。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餐饮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必要时降低量化分级等级,向社会曝光。
——强化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对承办团圆饭、年夜饭、婚宴等群体性聚餐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实施重点监管,继续实行年夜饭备案制度。
——对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高速服务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加工、储藏、消毒、留样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逐一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与许可条件相适应,产品储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检验室、检验设备、专用运输车辆等。
——对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尤其突出对承担“两会”接待任务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