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开展多方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
平乐生态环境局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着力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平乐蓝天白云,自2021年1月21日起,平乐县街道采取多种举措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0天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强化主体责任。印发《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开专题会议,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分片划区,包干到位,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全面营造禁放氛围,在城区楼道、巷道,小区张贴《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000余份,并向辖区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0000多份,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广大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巡查管控到位。制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逻宣传工作的通知》,县城街道由平乐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平乐镇人民政府抽出专人成立巡查队,出动宣传车辆,划分责任区域;全辖区、全方位,全时段进行严密巡回管控,做好春节期间的守护巡逻工作,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对宣传和管理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
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居民们看到禁放志愿者在辖区内主要道路悬挂禁放横幅、发放并张贴《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对禁放活动点头称赞,大家都希望没有雾霾的蓝天,还有居民表示不喜欢放烟花爆竹,既污染空气,又产生噪音。在平乐县城营造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平乐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