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威宁县林业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在自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我局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路径,牢牢把握“优化生态、改善民生”两大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法治县城为目标,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建设“法制型、服务型、创新型”森林资源机关为载体,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府函〔202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威宁建设,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制度、规范行政法治程序,持续提升依法、文明、高效的行政法治能力。我局制定了《威宁自治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政股并挂牌和挂宣传标语横幅。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我局一直以来都本着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原则,秉承依法依规的办理服务理念,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高效的服务,我局原有行政权力142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97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类5项;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3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97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类5项,事项已经全部完成对社会公布,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管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10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我局已编制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我局制作了负面清单和目录,没有出现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
(四)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我局2022年2022年行政处罚85件,行政许可81件。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我局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健全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年来,我局未对任何企业和个人采取过强制措施和申请过强制执行,未对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我局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依法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今年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法宣在线参学率达到100%,及格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今年的学习任务,为执法人员定做执法服装。局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也没有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七是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打击惩处为辅,部门联动、依法共治”原则,推进执法查处行动。一是严格执法。严格要求林业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环节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身份信息,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
(七)强化干部职工学法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干部职工自学、道德讲堂、网络视频、林业系统法律法规上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林业工作的能力。2022年以来,我局组织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力度,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2022年,我局未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九)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2022年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制定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管理制度,对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电话、网络等沟通,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合规合程序,依制度行事。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十)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法治工作建设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2022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下:
一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履行行政职能上,工作人员的行政办事效率还不够高。
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出现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疏于学法,执法水平不高;个别执法人员办案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法律文书填写还不够标准。全体林业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项目建设中处理方式粗放。之前在处理项目建设和林地管理问题上往往重发展、轻保护,给依法管理林地和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带来很大困难,林业行政许可“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依然存在。林地资源保护意识仍然薄弱。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应该由全社会共同来参与、进行全民监督,但由于人们对依法保护林地的意识薄弱,对众多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行为很难起到监督作用。
四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林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大、 不到位,城镇地区宣传多,农村地区宣传少,致使偏僻边远农村地区的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了解还不够、不懂法、不知法,造成乱采乱挖、乱砍滥伐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符合林业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单位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赶场天、横幅、宣传栏、微信、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形成人人参与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四)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涉林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和乡镇林业站进行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定期开展案件卷宗自查评查。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