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2023年1月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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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06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要求,现对高陵区2023年1月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高陵区第17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电话:029—86912667
***:高陵区2023年1月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信息汇总表(高陵区第17批).xls
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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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0:26: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