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民政局干部到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开展社会救助事务及社会福利事务岗前培训
2021年10月15日上午,苍梧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谭婕、社会救助股黎茵、社会福利事务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陈玲、殡葬管理所唐浩铭给第三方购买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做了社会救助事务及社会福利事务岗前培训。
培训的过程中,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谭婕给参与培训的人员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特别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相关文件的重点内容介绍,明确了救助条件、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救助标准及终止救助的情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遵循应公平公正,应保尽保;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动态管理,应退尽退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基层低保经办能力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职责,现在对低保人员的跟进都要及时录入系统,以便各部门查阅相关信息,因此,苍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黎茵对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的相关操作进行了指导,针对低保系统录入常遇到的问题及操作方法进行了解答和指导,有助于培训人员对低保系统更加了解,录入信息更加规范有效。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陈玲对两项残疾人业务、孤儿业务、孤儿助学工程业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业务进行了介绍,讲解了这几类人员的救助条件、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救助标准、资金发放等,让培训人员学习相关知识,有助于在今后开展工作能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提供救助,让更多的民众受益。
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唐浩铭给参与培训的人员介绍了高龄业务,讲解了申请高龄补贴的条件、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救助标准、资金发放等,让培训人员学习了解相关政策,根据各单位情况落实相关政策,让高龄老人能够享受相关福利政策,感受到国家的关怀。
经过此次培训,让第三方购买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事务及社会福利事务有了全面的了解,学习了相关政策知识,有助于培训人员上岗后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相关政策,为更多的民众谋福利,进而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