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公示(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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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为了促进我县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桂农业发【2017】7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生猪养殖场(户)所申报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如附表(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我局。
单位地址:浦北县县城越新路40号
联系电话:0777-8318703
浦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日
附表9 | |||||||
浦北 县(市、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 ( 2020年11月) | |||||||
乡(镇)名称 |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头) | 其中:不同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数量(头) | |||||
焚烧 | 化制 | 高温 | 深埋 | 硫酸分解 | 其他 | ||
全县合计 | 16 | 14 | 2 | ||||
广西浦北县金林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2 | 2 | |||||
浦北县泉水镇明兴养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场 | 4 | 4 | |||||
浦北县顺通养殖场 | 8 | 8 | |||||
浦北县瑞丰养殖场 | 2 | 2 | |||||
说明:1.此表用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的养殖场(户)自行处理、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处理病死猪经费申报及辖区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受理的养殖场(户)自行处理病死猪经费申报月度统计。2.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将此表报送市级兽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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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23:04: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