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金城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
河池市金城江区审计局:
2022年2月25日至7月14日,审计组对我区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历时四个月的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同志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依规依法、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值得我们学习。这次审计发现在过去一年中,我区财政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审计组都非常细致地给予指出并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改进建议,非常感谢审计组的辛勤工作。我局对审计组列举的问题非常重视,迅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合理,涉及金额1,544.2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有89个单位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预算支出项目247个,本级财政已下达预算指标1,544.20万元,各单位实际没有支出,结转结余1,544.20万元。
整改说明:涉及预算指标已于2022年初全部收回,不再结转下达预算单位,指标收回统筹安排,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偏低。
2021年,全区65个一级预算单位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仅有14个单位,采购金额合计446.81万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占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21.5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低。
整改说明: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3.58万元。
2021年度,部分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而当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3.58万元,其中: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1.33万元,金城江区教育局2.25万元。
整改说明:1.2021年度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年初确实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年中区残联通过向区政府请示批复资金报告后才有“三公”经费预算调整,2021年度金城江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1.33万元,属于预算调整安排。2022年从源头上控制属于“三公”经费预算调整安排的一律压减,有效落实整改。
2.金城江区教育局涉及2.096万元,由于2021年年初预算由于还没有采用新的预算系统,预算项目没有现在的明细要求,所以没有做“三公”经费的经费预算,但在实际支出中“三公”经费为2.095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809万元,接待费0.287万元);2022年预算已经把“三公”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发现问题后落实整改。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一)部分上年结转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支出完毕,涉及金额12,849.77万元。
2021年度,金城江区本级从上年结转到当年使用的结转资金中,有103个单位的751个指标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371.45万元;有63个单位181个指标执行率大于0小于50%,总指标金额5,633.42万元,当年仅支出1,155.10万元,仍有4,478.32万元未使用。
整改说明:2021年底未支付的上年结转预算指标于2022年初盘活收回统筹使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统筹安排,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涉及金额9,127.12万元。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城江区财政局非税专户期末余额共计9,090.0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说明:截至2022年8月5日已经缴入国库9090.03万元,整改完毕。
2.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分单位的房租收入24.40万元、利息收入12.69万元,共计37.09万元,滞留在单位往来户中未上缴财政非税专户。
该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32.20万元,截至2022年7月底,仍有金城江区九圩镇人民政府2.08万元、金城江区侧岭乡财政所0.2942万元、金城江区保平中心小学共2.52万元尚未整改。
整改说明:1.金城江区九圩镇人民政府于8月23、25日将20770元缴入非税专户,整改完毕。
2.金城江区侧岭乡财政所用结存的其他利息收入2942元,于8月26日缴入非税专户,整改完毕。
3.金城江区保平中心小学将门面租金收入直接用于发放临聘人员的工资及五险形成坐支,未完成整改,已督促学校拿出整改方案。
(三)坐支非税收入,涉及金额876.47万元。
2021年度,由金城江区城投公司负责代管的金城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金收入共计1,067.67万元,扣除税金及土地使用税188.2万元后,应缴财政非税专户879.47万元;以上租金收入已缴财政非税专户3万元,仍有876.47万元应缴未缴。
经调查,上述资金均用于金城江区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开支,截至2022年3月底,金城江区城投公司的租金收入账户余额仅有156.58万元,无法将2021年度的租金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整改说明:2021年度金城区城投公司代管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收入在扣出相关税费后应上缴非税户876.46785万元,未及时上缴,金城江区财政局多次催缴无果,并于2022年2月23日以公函形式继续催缴,但目前金城江区城投公司仍未上缴,已督促区城投公司尽快于年内完成整改。
三、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672.35万元。
2021年度,金城江区本级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有85个单位共287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为0,指标金额共计11,220.57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仍有55个单位101个项目资金未支出,涉及指标金额2,672.35万元。
整改说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支出率总体要求达90%即可,当年未付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但结转不得超过两年,因此,余下资金2022年底前要形成有效支出,我局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尽快结算支付。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存在账外资产,涉及金额74.94万元。
2003年,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接受捐款建成一幢4层建筑面积为982.25平方米综合楼,用途为教育(职业教育),坐落于河池市文化广场东南面(文苑路7号)。2004年2月18日,金城江区审计局出具审定“河池市金城江区香港妇协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楼”工程造价为74.94万元的审计报告。2004年11月19日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将该房产办理在单位名下(河房权证字第00026046号),2005年3月10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河国用2005第48号),经审计调查核实,该资产未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整改说明:涉及单位8月3日已将河池市金城江区香港妇协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楼工程造价749430.38元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整改完毕。
五、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03.39万元。
2021年度,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203.39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其中: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50.87万元,涉及51个单位,印刷服务152.52万元,涉及61个单位。
整改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确定了共10家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保险公司,自治区财政厅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20〕58号)进行公布,河池市财政局于2021年1月4日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共享2021-2022年区本级公务车辆保险协议定点采购结果。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已督促各单位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50.96万元。
经审计调查发现,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河财农〔2020〕59号文件资金采购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计划采购金额合计252.54万元;该项目分别于2021年9月14日、10月21日在网上发布公告,分为6个采购项目,与供应商“广西银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实际采购金额合计250.96万元。
整改说明:已督促单位按要求整改。
六、延伸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存在的问题。
1.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0.72万元。
通过查询单位培训楼代扣代缴水电费时发现,2015年至2018年,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职工韦某社收取四楼租户覃某玉房租费金额共计10.72万元,存放于韦某社个人账户(账号:9558 8021 1411 2356 040);支出凭证仅提供部分个人会议笔记复印件、白条等列出的资金使用情况(单据上未见审批人、证明人签字)支出合计12.42万元。
整改说明:涉及人员韦某社于2022年4月到金城江区纪委主动说明情况,单位继续***整改情况。
2.未依法设置单位基本户会计账簿,会计资料保管不善,造成资金收支不明。
经延伸审计调查发现,金城江区妇女联合会在工商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账号:2114 8104 0926 4001 054,开户行:工行南新支行)。2011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29日,账户对公往来明细表流水反映,期初余额为1.06万元,当期收入为174.58万元,当期支出为175.***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该账户于2017年3月29日销户。经对***进行分类统计,收入174.58万元,主要为上级专项资金、培训楼租金收入等收入(其中: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河池市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转入专项资金76.53万元、培训楼租金收入41.39万元,水电费等收入56.66万元);支出175.***万元(其中:吕某某等人领取备用金共计79.68万元,520小额贷款项目10万元,培训楼水电费支出等85.96万元)。经核查,2011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29日,该账户收支业务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金城江区妇联也未能提供该账户收支业务的相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
整改说明: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违规领取遗属补助,涉及金额34.24万元。
经审计发现,金城江区河池镇卫生院、金城江区拔贡小学、金城江区九圩中学、金城江区第九小学、金城江区长老中学、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遗属共7人在领取企业养老金的同时又领取了遗属补助,涉及金额34.24万元。
2、整改说明:该问题建议由涉及单位将违规发放金额追回,退回金城江区国库。
1、金城江区河池镇卫生院,正在整改中。
3、金城江区拔贡小学,涉及遗属罗素英已于2019年1月停发遗属补助,政策执行前发放的遗属补助由于老人过世,家属不愿退还。
4、金城江区九圩中学,称涉及遗属补助人员自己购买的灵活就业养老金,不是领取企业养老金,请求不作问题处理。
5、金城江区第九小学,称涉及遗属补助人员自己购买的灵活就业养老金,不是领取企业养老金,请求不作问题处理。
6、金城江区长老中学,已于10月11日退回国库50670元,整改完毕。
7、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遗属人员,家庭比较困难,老人家拒绝退还政策执行前发放的遗属补助。
(三)村集体经济未按协议约定分红,涉及金额204.***万元。
2020年3月,金城江区交旅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吸纳我区各乡镇村集体发展资金共计2,558万元,用于拔贡下桥长寿养生谷漂流、龙江第一湾姆洛甲女神谷项目建设。按协议约定分红,第二项“委托事项及红利分配...签订本协议后,10年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按不少于投资金额的4%支付收益金;10年后,乙方则按甲方在项目总投资中所占比例从项目经营利润收入的30%中支付收益金”的约定。截至2022年3月,金城江区交旅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进行分红,两年应分红金额合计204.***万元。
整改说明:该项目建设运营中还没有产生效益,目前记账所欠分红,待产生效益后分红。
七、政府债务投资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图审查费多付2.8万元。
2016年10月10日,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维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签订了银泰·王府城市花园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合同,合同总价为9.57万元,其中施工图纸审查费为6.77万元(即45110.50m2×1.50元=67665.75元,实收676660元),岩土工程勘察审查费为2.80万元(即560000元勘察设计费×5%=28000元)。
根据该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第二条“审图依据……2.6《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最高投标限价暂行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94号)”及《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最高投标限价暂行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94号)第一条第十一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1.5‰;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不高于1.5元/平方米”的规定,银泰·王府城市花园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上限值应为67.67万元。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支付施工图审查费9.57万元,多支付施工图审查费2.80万元。
该问题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建议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今后开展的项目中要加强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核实工作。
情况说明:该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二)未及时进行竣工价款结算。
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银泰·王府城市花园工程开工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未能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情况说明: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结算资料,目前主体已完成结算审核,部分基础配套设施在审核中。正在整改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使用财政资金垫付专项债券利息1165.83元。
2021年,金城江区财政局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支付债券利息共计1,165.83元。截至2022年5月,金城江区财政局未收到专项债券使用单位归还专项债券利息资金。
整改说明:财政部门已针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下发支付专项债券利息的函给相关单位,及时筹措资金解决欠付利息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养老保险基金收集支出情况。
金城江区养老保险基金(含职业年金)自2019年起由自治区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的养老保险基金(含职业年金)已全部上缴自治区。2019年至2021年,全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40,713万元(其中2019年15,701万元、2020年12,399万元、2021年12,613万元),其中:缴纳职业年金9,474万元(其中2019年3,404万元、2020年2,808万元、2021年3,262万元);养老保险金支出67,896万元(其中2019年25,182万元、2020年20,4***万元、2021年22,250万元),差额部分27,183万元(其中2019年9,481万元、2020年8,065万元、2021年9,637万元)已由本级财政补足。
整改说明:已完成整改。
(三)金城江区第一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资金未足额支付到位。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4.42万元、残疾人机轮椅车燃油补贴3.88万元。
整改说明:(1)2021年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共获得自治区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4.42万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已全部支付完毕,完成整改。
(2)燃油补贴项目于4月24日下发方案到各乡镇,8月19日已支付13780元,余下资金待完善相关材料后支付。
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146万元。
整改说明:10月已安排本级配套146万元,整改完毕。
3.农村校舍安全保障建设工程未按时竣工,涉及五圩镇中心小学、九圩镇中心小学两所学校。
整改说明:九圩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预计11月底竣工。五圩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已竣工待审计结算验收。以上问题正在整改中。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8日